​本土女书研究学者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2020-04-15 22:45:53 来源:  点击:

第五条 申报程序。
(一)评选时间。本土女书研究学者的评定时间为每年的12月。
(二)申报资格。凡符合第二章所列基本条件者均可申报。
(三)申报程序。本人提出申请,参加考核评选,认定授牌。
第六条 评选办法。
(一)江永县女书文化研究管理中心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者进行考察。
(二)江永县女书文化研究管理中心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者的资料进行审核,确定后的名单报中共江永县委宣传部审批,由江永县女书文化研究管理中心授予“本土女书研究学者”证书。
 
第四章  管理
第七条 江永县女书文化研究管理中心是本土女书研究学者的管理机关,负责对女书传人进行业务培训、日常指导和管理。
第八条本土女书研究学者应当履行下列义

上一篇:女书传人”评选管理办法(试行)
下一篇:季羡林推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