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女书研究学者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2020-04-15 22:45:53 来源:  点击:

务:
(一)每年要撰写1篇以上女书研究文章,并提交1份复印件给江永县女书文化研究管理中心;
(二)在县内外从事有关女书文化活动,必须报告江永县女书文化研究管理中心,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进行。接受境外人员采访的,还需报公安机关备案;
(三)积极协助江永县女书文化研究管理中心收集女书文化资料,保护女书文化重要资料不外流。必须向女书文化研究管理中心无偿提供其所掌握的女书原件资料。
第九条 本土女书研究学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可以申报女书研究课题,经女书文化研究管理中心审核后,报县里批准,获取一定的女书研究经费;
(二)接受外来参观、考察者的家访活动,家访活动可以收取一定的报酬;
(三)参与县里组织的女书研讨活动;
(四)参与县内的女书文化产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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